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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11家企业入选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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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网烟台·海报新闻12月14日(通讯员汪峰、记者袁飞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省政府办公厅[2017]19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公布了山东省第二批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地区、试点项目和试点企业。经过首批3个个体试点,首批入选24个试点、35家试点企业,烟台市有2个项目、11家企业入选试点名单。

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校区项目和烟台卫生职业学院项目两个项目被选为总承包试点。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宿迁远东东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选为总承包试点。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烟台大学建设监理公司(联合体)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等6家企业入选全流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通知要求烟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纳入试点的项目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招投标和优先评价树木。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是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市住建局将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确保所承担的试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