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布,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为方便地产联盟设计同仁,特邀专家解读新规范:
与《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GB-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95(2005版)相比,本规范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调整了两个标准之间不一致的要求,统一了住宅建筑的分类建筑物的高度;
2.增加了消防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消防救援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物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设置分章,完善相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使用有盖步行街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店、展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增加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LNG储罐的防火要求,并调整了液氧储罐的防火间距;
8. 完善相关要求,防止建筑火灾垂直或水平蔓延。
专家对新规范的解读如下:
1、关于《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防火设计规范》的合并高层民用建筑”,两部规范的部分规定不一致,部分规定不一致是合理的,因为《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强调“外部救援”,《消防规范》强调“外部救援”。 《高层民用建筑防护设计》强调“自救”。例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和水箱的安装高度,《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强调了水箱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规定,水箱位于建筑物的最高位置;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强调了消火栓最不利处的静水压力。对于消防水泵接头的设置,《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强调设置;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没有强调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设置消防泵接头。对于消防泵的安装,《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强调安装;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没有规定多层建筑必须安装消防泵。对于备用消防泵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强调设置;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允许消防用水量低的建筑物不设备用消防泵。
但是,有些规定在两个规范之间应该是一致的和不一致的,例如: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是否包括在同一楼层的消火栓总数中。 《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规定不应列入。 1990年代修订《高规》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划掉了原《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但包括在规定中,对规定的描述不明确。当时认为,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是专用的还是组合的,可以由工程设计人员自己决定。如确定为专用或组合式,应配备相应的技术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合并后,从根本上解决了两规范规定应一致而不不一致的问题。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并入新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2014(以下简称《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新的《建筑条例》)。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编: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口译员: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天津市、四川省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口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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